“借培训之机到景区游玩,变换花样逃避监督约束,自认为隐藏得很深,最终却难逃党纪严惩……”近日,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,因违规公款旅游受到处分的街道干部陈某在会上作出检查。
此前,建邺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,从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等“小切口”切入,在全区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。通过数据比对、分析研判,工作人员发现了江心洲街道干部陈某等8人在海南省海口市培训期间,疑似到三亚市违规旅游的问题线索。
建邺区纪委监委随即将此线索交由江心洲街道纪工委进行核实。调查人员查阅了参加培训的相关资料及票据,发现凭证一应俱全,账目记录也很清晰,其中包含在海口市培训期间5天的住宿费1.28万元。
根据住宿费显示,参训学员5天都住在海口市,又怎么会到三亚市旅游?是数据信息有误还是另有隐情?纪工委调查人员决定先找陈某核实情况。
“请你谈谈带队去海口参加安全管理培训的具体情况。”
“那次培训是严格按照程序申请,并经过街道负责人批准,所有账目也都是合规的。”
“培训期间,有没有到指定酒店以外的地方住宿?”
“我们8个人住在培训方安排的酒店,一人一间标准间,一间320元,住了5天,一共1.28万元,住宿费没有超标准,这些都是有票据可查的。”
为进一步查清具体情况,街道纪工委报请区纪委监委抽调力量,对其余7人同时展开核实谈话。
“当时培训都是2人一间,总共是4间标准间。”在住宿问题上,同行的其他人员给出了不一样的回答。陈某与其余7人的说法自相矛盾。
经与承办培训的酒店核实入住、票据登记等信息,通过大数据锁定关键证据后,调查组再次找到陈某进行谈话,并出示了相关调查证据。“培训期间实际开了4间房,为什么说是8间房?”“培训地点明明在海口,为什么在三亚有住宿记录?”
看到调查人员手中的谈话笔录和住宿登记明细,陈某知道再也瞒不住了,于是将违规到景区游玩、虚开住宿发票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。“当时就想,好不容易出来一趟,顺便到旅游景点玩玩,不会有人知道的。为了冲抵游玩费用,我们与培训方商议,偷偷多开了4间标准间的房费,本以为这样能瞒天过海,没想到还是被查出来了。”陈某说。
经查,陈某一行8人到达海口后,5天的学习培训仅参加了头尾2天,其余3天均在三亚市旅游景区游玩。到了培训日程的最后一天,陈某等人返回海口市,并在海口市的住宿酒店开具住宿发票12800元,其中,实际支付了6400元,虚开房费6400元,全部用以冲抵违规旅游的开支。
最终,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其余7人也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,多报的培训住宿费全部予以追缴。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,建邺区纪委监委强化以案促改、以案促治,推动相关单位部门举一反三、建章立制,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,坚决杜绝借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。
信息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